安徽省政府已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2020 年重点工作,明年各县市区至少建一个普惠托育机构。
在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胡溟遐等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建立0 至3 岁婴幼儿护理照料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安徽省卫健委在答复中称,安徽省正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按照安徽省16 个部门《关于做好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省正在打造三类试点。
首先是打造单位福利性试点,鼓励支持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建设福利性机构。各市根据实际情况从医院、学校、青年职工集中的企业中任选一家,在单位内部设置机构,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其次是打造社区公办民营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要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依托村居社区,建设社区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此外,还在打造临时托管看护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小区资源,在街道、居委会或有条件的居民家中设立“临时托管看护点”,供小区内3 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在遇到照料困难(照料人生病、有事外出等)时暂时将儿童托管照料,根据托管时间长短负担一定的费用。
到2021 年,安徽省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 个普惠性机构。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向各省征求《关于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意见,待通知正式下发后,安徽省将组织各地积极申报国家示范点,同时,还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安徽省卫健委将会同省发改委,做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先后批准安徽省37 个项目,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近3000万元。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启动
目前,安徽省政府已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2020 年重点工作,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将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2020 年人口健康(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在规范许可与强化监管方面,安徽省发展改革部门积极推进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做好盈利、非盈利托育机构注册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或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便于各部门加强监管。
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全面启动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托育机构进行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并适时成立省级行业专家库,定期对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12所中职学校增设“幼儿保育”专业
幼儿保育专业性人才是社会所需,是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大势所趋。2019 年,教育部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增补了“幼儿保育”专业,为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方面的相关专业提供了依据;启动了“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设置“母婴护理”和“幼儿照护”两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职业院校培养适应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职业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优质资源保障。
目前,安徽省共有15 所高职院校开设“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每年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3000 余人;有12 所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了“幼儿保育”专业,并于今年开始招生。安徽省教育厅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积极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已有20 所中、高职院校共2590 人参与“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并给予330 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当前正在组织第三批“幼儿照护等级证书”试点申报工作。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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